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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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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山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综述
文章字数:2588
  本报通讯员 吴国昕
  用法治为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近年来,山阳县将政治站位、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基层治理、行政复议等五个关键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法治与改革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相互促进,为加快打造“一都四区”示范县、建设“五好山阳”,奋力谱写山阳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统筹推进依法治县
  山阳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县镇各级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4500余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作为衡量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山阳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常态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从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年底前按不同层级开展一次集中点评。县政府专题召开县长点评法治工作会议,总结法治工作,肯定特色亮点,指出问题不足,部署下一步任务,推进依法治县行稳致远。对标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按照法治山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施工图”,立足本职、紧扣问题,逐项分析研究,锚定工作目标,拿出硬招实招,高标准、严要求、按步骤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有效落地落实。
  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规范政府行为,山阳县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合法性审查为抓手,严把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的关口,靶向发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及“三统一”制度,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备案审查机制和能力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024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和经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率达到100%。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核,今年以来,组织合法性审查听证会7次,对《山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并上传;完成县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4份、涉法文件78件;复函省市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28件,实现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100%。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科学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修订完善《山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和群众代表列席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一环。针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山阳县制定下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人员,在政府网站公布涉企检查事项和计划,采取全面自查、重点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2023年以来的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进行系统性评查,开展深层次“健康体检”。共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评查案卷45卷,查摆问题线索24条,核查处理完结24条,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了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山阳县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信息被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平台采用。
  为提升执法公信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山阳县对标《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指标体系》,对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和实地评估,推进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了行政裁量权规定,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现全覆盖。从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构建“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筑牢基层治理基石
  法治的持久生命力,离不开法治宣传教育的浸润。对此,山阳县以“法润丰阳”为载体,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耕法治宣传教育,厚植法治文化根基。针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量身定制普法“菜单”,“分众化”施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报告会3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书籍18万余册(份),受众达10万余人次,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民行动自觉。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山阳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山阳模式,培优擦亮“居民说事室”等调解品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00余件,筑牢了基层治理“压舱石”。
  构建全链条解纷模式
  山阳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做到“调解优先、实质化解”,让群众在每一件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效率。行政复议申请立案前及审理中,注重明理释法,引导调解,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搭建沟通桥梁,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案件审理中,行政复议办公室居中释法,综合运用协商、听证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与行政机关对话的平台,倡导行政机关及时自行纠错或主动履职,力促争议达成和解。通过“复议+”模式,整合行政、司法、基层组织等力量,充分发挥“自纠”“监督”“调解”“和解”“谅解”等调解模式,拓宽监督渠道。
  针对执法瑕疵、自由裁量权考量、行政民事纠纷交织等不同类型争议,“一案一策”分类施策,通过发送《提示函》《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规范执法瑕疵,靶向化解。对于自由裁量权和“行民”交织争议,通过“以案促治”、柔性执法和类案指引促成和解。结案后,对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案件,运用电话回访、实地核查、个案监督等方式,跟踪履行情况,督促调解书或协议约定及时完整履行到位,实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实现“应出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