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公安创新举措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文章字数:1189
本报讯 (通讯员 张 永 贾文涛)今年5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以便民服务“周解忧”活动开展和“三长”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运行为抓手,坚持治“未病”与治“已病”协同发力,推动群众身边的小事、难事得到及时解决,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商洛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工作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警务理念,紧扣派出所主防职能定位,因情施策推进主动警务、预防警务,通过开展便民服务“周解忧”治“未病”,依托公安“三长”抓矛盾调解治“已病”,推动警务工作由事后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型。
围绕听取民意、宣传法律、化解矛盾、帮办实事、解决问题等内容,全市公安机关每周安排社区警长带领警务团队进家庭、进社区、进网格、进校园及企事业单位,通过拉家常、问冷暖、答疑惑等方式,重点梳理家庭生活、邻里关系、矛盾纠纷等突出问题,建立民生诉求和风险问题“两张清单”,实现民情全感知、隐患早发现。精准研判集民意。派出所每周召开“周解忧”研判会,根据走访收集的民生诉求和风险问题,按轻重缓急划分为特别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三级,实行橙、黄、绿三色预警,定期走访、动态评估。分类处置解民忧。充分发挥派出所所长、社区警长“两进班子”优势,每周组织协调综治中心、司法所、法庭和村(居)委等部门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橙、黄色预警问题,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跟进处置,确保风险不升级、问题不扩大。
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三长”抓矛盾调解责任体系。对已产生的矛盾纠纷,按照社区警长、派出所所长、公安局局长“三长”责任体系分级处置:社区警长负责日常排查,发挥警务团队优势努力调处化解,守牢“第一道防线”;派出所所长负责统筹综治中心、司法所、法庭等单位,联合化解警长层面难以化解的复杂矛盾纠纷;县区公安局局长负责协调县级综治成员单位,解决派出所所长层面难以化解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闭环工作流程。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三长”责任体系流转处置;对已化解的开展“回头看”;对非公安机关管辖的,通过公安提示函等方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并跟踪盯办,同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加强监测防激化。依托商洛公安基础管控中心平台,对矛盾纠纷涉及的人、地、事、物等重点治安要素进行比对碰撞,预警潜在风险,严防发生刑事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民辅警累计走访群众25.9万余户,组织恳谈活动5462场次,开展便民服务3.6万余件,关爱帮扶救助2.1万余人,协调解决群众困难问题5465个。有效预防5800起矛盾纠纷产生,排查整改风险隐患2128起,发出公安提示函1089份,排查矛盾纠纷3685起,其中“局长”层面主导化解305起,“所长”层面主导化解1364起,“警长”主导化解2016起。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通过有效“解忧”和“调处”,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分别下降9.6%、21.39%,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4.24%、16.8%,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围绕听取民意、宣传法律、化解矛盾、帮办实事、解决问题等内容,全市公安机关每周安排社区警长带领警务团队进家庭、进社区、进网格、进校园及企事业单位,通过拉家常、问冷暖、答疑惑等方式,重点梳理家庭生活、邻里关系、矛盾纠纷等突出问题,建立民生诉求和风险问题“两张清单”,实现民情全感知、隐患早发现。精准研判集民意。派出所每周召开“周解忧”研判会,根据走访收集的民生诉求和风险问题,按轻重缓急划分为特别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三级,实行橙、黄、绿三色预警,定期走访、动态评估。分类处置解民忧。充分发挥派出所所长、社区警长“两进班子”优势,每周组织协调综治中心、司法所、法庭和村(居)委等部门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橙、黄色预警问题,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跟进处置,确保风险不升级、问题不扩大。
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三长”抓矛盾调解责任体系。对已产生的矛盾纠纷,按照社区警长、派出所所长、公安局局长“三长”责任体系分级处置:社区警长负责日常排查,发挥警务团队优势努力调处化解,守牢“第一道防线”;派出所所长负责统筹综治中心、司法所、法庭等单位,联合化解警长层面难以化解的复杂矛盾纠纷;县区公安局局长负责协调县级综治成员单位,解决派出所所长层面难以化解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闭环工作流程。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三长”责任体系流转处置;对已化解的开展“回头看”;对非公安机关管辖的,通过公安提示函等方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并跟踪盯办,同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加强监测防激化。依托商洛公安基础管控中心平台,对矛盾纠纷涉及的人、地、事、物等重点治安要素进行比对碰撞,预警潜在风险,严防发生刑事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民辅警累计走访群众25.9万余户,组织恳谈活动5462场次,开展便民服务3.6万余件,关爱帮扶救助2.1万余人,协调解决群众困难问题5465个。有效预防5800起矛盾纠纷产生,排查整改风险隐患2128起,发出公安提示函1089份,排查矛盾纠纷3685起,其中“局长”层面主导化解305起,“所长”层面主导化解1364起,“警长”主导化解2016起。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通过有效“解忧”和“调处”,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分别下降9.6%、21.39%,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4.24%、16.8%,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