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二)
文章字数:293
二、住院待遇
1.第一重保障——基本医保(政策内费用)
市内住院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跨省非急诊且未转诊就医住院,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再下降5%。
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一站式报销。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13万元。
2.第二重保障——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1.5万元,年度内可累计,住院政策内自付费用1.5万元—3万元(含3万元)报销60%,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30万元。特殊人群(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按7500元执行,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1.第一重保障——基本医保(政策内费用)
市内住院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跨省非急诊且未转诊就医住院,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再下降5%。
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一站式报销。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13万元。
2.第二重保障——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1.5万元,年度内可累计,住院政策内自付费用1.5万元—3万元(含3万元)报销60%,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30万元。特殊人群(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按7500元执行,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