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商洛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二)
文章字数:293
  二、住院待遇
  1.第一重保障——基本医保(政策内费用)
  
市内住院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跨省非急诊且未转诊就医住院,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再下降5%。
  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一站式报销。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13万元。
  2.第二重保障——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1.5万元,年度内可累计,住院政策内自付费用1.5万元—3万元(含3万元)报销60%,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30万元。特殊人群(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按7500元执行,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