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少女圆梦大学记
文章字数:1252
“如果不是你们的积极引导,我女儿这辈子可能就毁了!真心感谢你们的帮助。”10月26日,在洛南县街头偶遇反诈民警毛永红的市民吕先生,紧握着他的手说。在洛南县公安局反诈民警的说服教育下,他的女儿(涉“帮信罪”犯罪嫌疑人)顺利通过考验期,被检察机关不起诉处理,并成功开启“大学生”生活。
时间回溯到2023年,还是洛南县某高中学生的吕某,因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从小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为贴补家用、赚取零花钱,年仅17周岁的她在诈骗团伙的诱骗下,通过借用、骗取同学手机卡等方式,给诈骗分子提供“手机口”支持,并帮助拨打诈骗电话,成为诈骗团伙的帮凶。短短一段时间,吕某非法获利46750元。
“‘手机口’是近年来常见的一种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就是诈骗分子诱导‘帮信人’通过两部手机,以对录线连接方式,掩饰其诈骗电话真实归属地,让被害人降低心理防备,从而达到诈骗目的。”洛南县公安局反诈中队负责人李超介绍,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中,反诈民警快速锁定该诈骗窝点,将其一举摧毁。现场抓获嫌疑人数名,吕某就在其中,且为提供“手机口”支持次数最多、非法获利数额最大的一个。
“孩子还小,又是初犯,不能让一次错误毁了她的一生。”案件办理中,办案民警没有简单执法,而是紧扣“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原则,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民警对吕某启动特殊程序进行帮教,并通过联系吕某在外务工的父母,细致讲解“手机口”诈骗案件的法律定性,让其认清此类行为的后果,以及监护人应尽的责任。
“我们一定会好好管孩子,绝不让她再碰与诈骗相关的事。”得知情况的吕父、吕母连夜赶回洛南,主动上缴了吕某的非法所得,并向办案民警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
此后,李超、毛永红等人化身“法治引路人”,联合吕某的父母对其展开温情帮教,用侦办的反诈案例,帮其拆解“手机口”如何成为诈骗工具,如何坑骗他人、危害社会,引导其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法治观。继而围绕吕某的认知能力、涉嫌犯罪特点、言辞证据,以及与“上家”的交流内容、获利方式等客观事实,深入其所在的学校、社区展开调查,了解其平时表现,并形成翔实的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为吕某涉嫌“手机口”诈骗案件的后续处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符合起诉条件,但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有悔罪表现……”案件移交诉讼中,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吕某的涉嫌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改过自新意愿,最终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
“错了不可怕,重要的是认清诈骗的危害,未来的路要靠自己走正。”在李超等人的持续关注和鼓励下,吕某卸下心理包袱,主动跟着民警学习反诈知识,将全部精力投入学习。她不仅补上了被自己落下的功课,还用自己的经历警示身边同学,成了学校的“反诈宣传员”,顺利通过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限。
今年8月份,吕某凭借自身努力,成功考取了理想大学,圆了自己的大学梦。接到录取通知后,她第一时间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李超等人。入学前,吕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手捧一面绣着“帮教引归途 警德昭日月”字样的锦旗来到洛南县公安局,向帮助她圆了大学梦的反诈民警表达谢意。
时间回溯到2023年,还是洛南县某高中学生的吕某,因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从小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为贴补家用、赚取零花钱,年仅17周岁的她在诈骗团伙的诱骗下,通过借用、骗取同学手机卡等方式,给诈骗分子提供“手机口”支持,并帮助拨打诈骗电话,成为诈骗团伙的帮凶。短短一段时间,吕某非法获利46750元。
“‘手机口’是近年来常见的一种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就是诈骗分子诱导‘帮信人’通过两部手机,以对录线连接方式,掩饰其诈骗电话真实归属地,让被害人降低心理防备,从而达到诈骗目的。”洛南县公安局反诈中队负责人李超介绍,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中,反诈民警快速锁定该诈骗窝点,将其一举摧毁。现场抓获嫌疑人数名,吕某就在其中,且为提供“手机口”支持次数最多、非法获利数额最大的一个。
“孩子还小,又是初犯,不能让一次错误毁了她的一生。”案件办理中,办案民警没有简单执法,而是紧扣“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原则,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民警对吕某启动特殊程序进行帮教,并通过联系吕某在外务工的父母,细致讲解“手机口”诈骗案件的法律定性,让其认清此类行为的后果,以及监护人应尽的责任。
“我们一定会好好管孩子,绝不让她再碰与诈骗相关的事。”得知情况的吕父、吕母连夜赶回洛南,主动上缴了吕某的非法所得,并向办案民警作出口头和书面承诺。
此后,李超、毛永红等人化身“法治引路人”,联合吕某的父母对其展开温情帮教,用侦办的反诈案例,帮其拆解“手机口”如何成为诈骗工具,如何坑骗他人、危害社会,引导其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法治观。继而围绕吕某的认知能力、涉嫌犯罪特点、言辞证据,以及与“上家”的交流内容、获利方式等客观事实,深入其所在的学校、社区展开调查,了解其平时表现,并形成翔实的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为吕某涉嫌“手机口”诈骗案件的后续处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符合起诉条件,但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有悔罪表现……”案件移交诉讼中,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吕某的涉嫌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改过自新意愿,最终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
“错了不可怕,重要的是认清诈骗的危害,未来的路要靠自己走正。”在李超等人的持续关注和鼓励下,吕某卸下心理包袱,主动跟着民警学习反诈知识,将全部精力投入学习。她不仅补上了被自己落下的功课,还用自己的经历警示身边同学,成了学校的“反诈宣传员”,顺利通过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限。
今年8月份,吕某凭借自身努力,成功考取了理想大学,圆了自己的大学梦。接到录取通知后,她第一时间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了李超等人。入学前,吕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手捧一面绣着“帮教引归途 警德昭日月”字样的锦旗来到洛南县公安局,向帮助她圆了大学梦的反诈民警表达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