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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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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润青枝”护成长
本报通讯员 任丹江 张 萍
文章字数:1144
  “知道孩子现在能够正常上学,想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发挥了作用,就觉得案子完结后我们所做的持续跟踪和督促工作是值得的。”近日,洛南县人民法院花石浪人民法庭法官洪先梅说。
  “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自觉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7月10日,洪先梅在《家庭教育指导令》中如此写道。
  7月11日,洪先梅和村委会、妇联等“花润青枝”宣讲团部分成员,一同把《家庭教育指导令》交给小乐父亲,伴随着文书送达的,还有各方对小乐的关怀,都化作温暖,送进这个家。
  今年6月,洪先梅办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邢女士与张先生7年前离婚,当时双方协议女儿小乐随父亲生活,但因张先生长年在外跑生意,小乐实际上一直由母亲照顾。
  “眼看孩子今年就要中考,如果不转户口,就没法在这边参加考试、继续上学。”当时,邢女士满脸愁容地找到洪先梅。通过电话,洪先梅联系到张先生,对方态度坚决:“她(邢女士)把娃都带走了,现在还要转户口,分明是要夺走孩子。”说完就挂断电话,事情一度陷入僵局。
  “张先生的顾虑是人之常情,但孩子考试在即,时间不等人。”洪先梅充分发挥法庭“花润青枝”党建品牌牵引作用,第一时间在“青枝希望园”微信群里对接了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和村组的党员干部,大家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并付诸行动。首先由镇村先行走访,利用熟悉村情民意优势,做张先生的思想工作,接下来由法官和司法所干警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最后,安排小乐与父亲面对面沟通,弥合亲情。在情理法的疏导下,张某转变了态度,案件顺利调解。
  法如温润之风,拂动棵棵“幼苗”。花石浪人民法庭加挂着洛南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牌子,负责办理辖区未成年人案件,为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联动协同的大保护格局,法庭创建了“花润青枝”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凝聚各方合力的黏合剂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这一纽带的联结,既有利于法官走近、疏导、帮教“失足”少年儿童,更便于与民政、妇联、镇村等党员干部的日常联系和密切沟通。
  “我们以法庭党员干警为核心,逐步吸纳各条线、各领域擅长未保工作的党员干部,持续丰富‘花润青枝’党建品牌内涵,延伸司法护未触角。”洪先梅介绍说,去年以来,“花润青枝”党建品牌共建成员直接或间接参与处理涉未案件42件,通过回访家庭、对接学校、联动社区,分批次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家庭教育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挽救“失足”少年11人。
  此外,在法庭设立“希望园”,定期组织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沉浸式”观摩庭审教育活动;成立“宣讲团”,将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讲向镇(街道)、村(社区)一线延伸。今年以来,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庭审观摩、法治进校园等活动43场次,覆盖辖区10余所学校、3.5万名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