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批村(社区) 被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文章字数:621
本报讯 (通讯员 曹文宏)近日,省司法厅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全省红色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优秀作品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我市一批村(社区)受到命名表彰。
商州区刘湾街道仁和社区、商南县赵川镇店坊河村、镇安县月河镇罗家营村3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商州区杨峪河镇民主村等10个村(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表彰为第二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柞水县下梁镇沙坪社区、丹凤县竹林关镇丹水社区2个社区被命名表彰为首批全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商南县司法局报送的法治歌舞类作品《与法同行》、山阳县司法局报送的法治曲艺类作品《法治山歌传四方》获得全省红色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三等奖。
“八五”普法活动启动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共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创建省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2个、市级示范点5个,新建县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2个,创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3个,2个案例入选全省普法创新精品案例。征集不可移动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1处、可移动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1个。征集“爱我商洛 法治先行”普法短视频作品107部,评选优秀作品30部。征集“商鞅封邑 法治商洛”八大类法治文艺作品258件,评选优秀法治文艺作品117件,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不断增强。
商州区刘湾街道仁和社区、商南县赵川镇店坊河村、镇安县月河镇罗家营村3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商州区杨峪河镇民主村等10个村(社区)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表彰为第二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柞水县下梁镇沙坪社区、丹凤县竹林关镇丹水社区2个社区被命名表彰为首批全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商南县司法局报送的法治歌舞类作品《与法同行》、山阳县司法局报送的法治曲艺类作品《法治山歌传四方》获得全省红色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三等奖。
“八五”普法活动启动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共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创建省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示范点2个、市级示范点5个,新建县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2个,创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3个,2个案例入选全省普法创新精品案例。征集不可移动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1处、可移动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1个。征集“爱我商洛 法治先行”普法短视频作品107部,评选优秀作品30部。征集“商鞅封邑 法治商洛”八大类法治文艺作品258件,评选优秀法治文艺作品117件,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