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守初心 司法救助解民困
文章字数:743
本报讯 (通讯员 李依洋)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商州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
2024年,商州区人民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涉及救助对象29人,发放救助金总额达51.35万元。另有省高院和商洛市中院联合对韩某某、田某某进行司法救助,给予司法救助金10万元。今年的司法救助主要集中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申请人陷入生活困难的情况,主要对象为因民事侵权案件导致残疾、贫困的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的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因民事侵权造成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当事人,涉法涉诉信访的困难当事人等。这些案件的救助,充分体现了救济救助措施的及时性、充分性和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与“加强生存权保障”价值追求,既彰显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又传递人民法院的司法温情。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商州区人民法院依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救助程序等,对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审查申请材料,深入调查核实,确保救助对象符合条件,救助金额合理。对于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优先给予司法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进一步提高救助质量。救助金发放后,还会通过走访调查、回访慰问等方式,深入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确保救助资金用于解决实际困难,注重救助效果。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司法救助政策,使群众了解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明确司法救助的原则、对象、救助条件、程序等,提高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4年,商州区人民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涉及救助对象29人,发放救助金总额达51.35万元。另有省高院和商洛市中院联合对韩某某、田某某进行司法救助,给予司法救助金10万元。今年的司法救助主要集中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申请人陷入生活困难的情况,主要对象为因民事侵权案件导致残疾、贫困的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的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因民事侵权造成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当事人,涉法涉诉信访的困难当事人等。这些案件的救助,充分体现了救济救助措施的及时性、充分性和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与“加强生存权保障”价值追求,既彰显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又传递人民法院的司法温情。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商州区人民法院依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救助原则、救助对象、救助程序等,对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审查申请材料,深入调查核实,确保救助对象符合条件,救助金额合理。对于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优先给予司法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进一步提高救助质量。救助金发放后,还会通过走访调查、回访慰问等方式,深入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确保救助资金用于解决实际困难,注重救助效果。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司法救助政策,使群众了解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明确司法救助的原则、对象、救助条件、程序等,提高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