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出台“千万工程” 考 核 奖 惩 办 法
文章字数:438
本报讯 (通讯员 陈 亮)为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有力调动全县上下聚力干事业、奋力抓示范的积极性,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秦岭山水乡村,近日,商南县出台了《商南县“千万工程”考核奖惩办法》。
《奖惩办法》建立了“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市级提升村、县级重点村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体系,制定了创建标准、创建办法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评审验收、考核评价和奖惩措施,凡创建认定为县级提升村的,县级奖补100万元项目资金;创建认定为市级重点村的,县级加奖100万元项目资金;创建认定为省级示范村的,县级再加奖100万元项目资金;设定两年巩固期进行“回头望”核查评估,评估考核优秀的,省级示范村、市级重点村、县级提升村分别奖补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工作推进不力、考核评价排名靠后的部门和镇(街道)进行通报约谈。同时,每年组织1次现场观摩,观摩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镇(街道)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项目资金,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的镇(街道)现场作表态发言,连续两次倒数的实行责任追究。
《奖惩办法》建立了“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市级提升村、县级重点村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体系,制定了创建标准、创建办法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评审验收、考核评价和奖惩措施,凡创建认定为县级提升村的,县级奖补100万元项目资金;创建认定为市级重点村的,县级加奖100万元项目资金;创建认定为省级示范村的,县级再加奖100万元项目资金;设定两年巩固期进行“回头望”核查评估,评估考核优秀的,省级示范村、市级重点村、县级提升村分别奖补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工作推进不力、考核评价排名靠后的部门和镇(街道)进行通报约谈。同时,每年组织1次现场观摩,观摩中获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镇(街道)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项目资金,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的镇(街道)现场作表态发言,连续两次倒数的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