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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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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开始啦!
文章字数:721
  一、申报原则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评选、入库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选拔、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申报时限
  2024年10月24日—11月15日。
  三、申报条件
  凡是入选我市“成长型”“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对照我市各县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一自主申报。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主要以县区为单位,根据本区域入库标准进行确认或组织推荐。个体工商户申报后,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服务网”(https://mtyx.gtgsh.com)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并标注具体分类后上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政府部门推荐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需要征得经营者本人同意。
  四、申报途径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登录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自行申报(网址https://mtyx.gtgsh.com/),系统支持电脑和手机(安卓系统)两种登录方式。
  具体流程为:
  选择登记注册地—电子营业执照申领及登记—完成“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
  五、审核及要求
  各县区局以审核员登录https://managemtyx.gtgsh.com,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情况开展实地审核后汇总上报市局。
  1.一户个体工商户只能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一自主申报。
  2.各县区原则上按照辖区内“成长型”和“发展型”总数不超过5%比例严控申报数量(省市场监管局已根据个体工商户上一年度纳税和缴纳社保等信息完成划分,经市局梳理后通过商洛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下发各县区局)。
  3.各县区局于11月16日—26日开展实地核查,并征得相关部门意见后,审核汇总上报市局。
  4.市局再经审核后,在主流媒体上予以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局。
  5.“名特优新”认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个体工商户名下,并进行标注和公示。
  商洛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