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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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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绿水青山间书写司法担当
——商洛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纪实
文章字数:1787
  本报通讯员 任丹江
  “我违规采伐林木,破坏了秦岭生态,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积极弥补自己过错,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今年8月,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该县一处国有林场,巡回审理一起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殷某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释法”,对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林业系统工作人员等宣讲法律知识,发放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方式,进一步增强公众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意识。这仅仅是商洛法院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以司法之力守护秦岭祖脉的一个缩影。
  打好环资审判“组合拳”
  “春秋两季是补植红豆杉的适生期。这些红豆杉是几个月前刚补植的,目前已经过了缓苗期,长势较好。”9月5日,在位于洛南县音乐小镇的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内,洛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法庭庭长周梦琳介绍道。
  今年8月,周梦琳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殷某某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通过私自布设“电猫”等装置,开展狩猎活动,并引发了森林火灾。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殷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民事部分赔偿野生动物价值、山林火灾经济损失,要求其在基地补植红豆杉,用以替代性补偿生态损害修复。
  商洛法院聚焦环资审判核心职能,深化“三审合一”制度,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同时,坚持做到“生态破坏在哪里,环资审判开庭在哪里,生态修复跟进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开展到哪里”,切实打好环资审判“组合拳”。截至目前,全市挂牌成立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法庭8个,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工作站)11个、补植复绿区、增殖放流区5处,构建从立案、审理、执行到跟踪回访、生态修复、普法宣传为一体的大保护格局。
  织密生态司法“保护网”
  商洛是全国唯一全域处于秦岭腹地的地级市,同时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今年6月,商洛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
  “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及时跟进,全力保障,以高水平司法供给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军宏强调。
  深挖气候生态资源,打造中国康养之都,以“生态底色”耀眼“经济成色”。商洛法院推动建立全省首个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以“府院+高校”共建协作模式,推动“碳汇赔偿”司法理念普遍适用于涉及秦岭森林资源的环资审判,汇聚合力为秦岭生态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驾护航。聘任16名专业人士作为首批环资审判工作专家库成员,为工作开展提供准确、权威、客观指导。设立全市首个驻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强化企业与环境监管部门的联系,推动做好秦岭区域环境污染前端预防工作。建立全市首个茶产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一系列举措,全面加强秦岭区域动物、植物、土地、矿产、水资源、古树名木、文化遗产等立体式司法保护力度。
  共绘大美秦岭“同心圆”
  “我们将以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发布为契机,不断凝聚各方合力,持续提升环资审判工作水平,为守护大美秦岭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年6月5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第四年召开环资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首次发布环资审判白皮书,并向与会的检察、水利、林业等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建单位和新闻媒体介绍法院工作。今年以来,商洛法院累计发布典型案例60余个,涉及民事、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领域。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商洛法院积极承办秦岭山脉7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环丹江口库区3省6市(县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联席会,共同奏响保护秦岭绿水青山的法治“大合唱”。及时梳理高频案件类型和成因,主动向农业农村、林业、国土等部门发送涉秦岭生态保护司法建议书,促进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在“3·12”植树节、“4·20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普法宣讲团,多渠道宣讲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知识。修订完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规定》等机制20余项,推动“管当前”向“利长远”持续转变。
  秦岭巍巍,丹水泱泱。“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以‘两山’理念为统领,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扛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政治责任,为进一步强化区域生态环境协同共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态权益贡献更多司法力量。”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