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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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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法制民警的忠诚答卷
本报记者 肖 云
文章字数:1815
  在我市公安队伍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在破案一线,也不是特警执勤,他们坚守在幕后,与成堆的法律书籍、案件卷宗、办案文书为伴,以法律法规做标尺,攻难关、辨是非、守底线、保公平,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做好执法监督、案件审核、教育培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他们就是公安法制民警。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的一级警长张卫莉就是其中一员。
  法制战线的业务尖兵
  “我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从小家里对我的教育就是任何时候都要认真对待工作,工作来之不易,是安身立命之本,在工作上绝不能让别人笑话,说能力不行、没有责任心。”张卫莉说。她从大学毕业后就一直从事法制工作,整整29年。她先后参与制定《商洛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实施细则》《商洛市公安机关派驻法制员制度》等重要制度规定,为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为法制民警,必须要有较强的法治素养、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对执法效果的综合判断力。特别在法律业务知识学习上,要持之以恒、不能间断。”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张卫莉深知其中道理。每年各类法律法规及其修正案的出台和实施,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公布,作为法制民警都要及时关注和学习。“不仅要学,还要学透、理解,要迅速消化,学以致用。”张卫莉说。
  多年来,张卫莉审核各类案件卷宗2000多卷,出具行政、刑事等法律文书千余份,她办理的案件无一起被撤销、败诉,无一起引起投诉信访。“我刚调到法制支队时,在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拿捏不准的时候,总会向卫莉姐寻求帮助,在办案民警眼中,她是最信任的把关人。”法制民警贾明臻说。
  规范执法的坚守者
  张卫莉时常说:“案件审核把关严一些,是对办案民警负责,如果发现问题碍于面子不去及时指出纠正,造成执法不规范,甚至是执法过错,不仅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还会有损公安执法公信力!”
  2010年,某县村民田某与邻居发生口角,进而引发斗殴,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田某认为办案单位处理不公,认定事实错误,向市公安局提起了行政复议。案子虽然不大,但事关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这个案件交到张卫莉手里后,她及时调取案卷,详细审阅几百页的卷宗后,认为原处罚决定确实存在有失公正的问题。后经过会议研究决定对此案的行政复议启动调解程序。张卫莉和同事3次驱车前往当事人居住地,不厌其烦地给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分析利害关系。在他们真诚、细致的工作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矛盾,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要做一个有‘公心’的人,坚持办理案件做到公平正义,量罚适当,不畸轻畸重;不怕麻烦,在执法办案中,始终要把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起来,确保矛盾化解、社会稳定。”张卫莉在处理每起案件审核时,一旦发现问题,她都会第一时间指出,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并确保整改到位。
  青年民警的“带路人”
  为帮助青年办案民警尽快提高业务水平,张卫莉经常与其开展业务交流,针对执法中常见问题,给出指导意见。她充分发挥自身经验优势,将自己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法律学习心得无私传授给青年民警,成为青年民警成长路上的“带路人”。
  随着电信诈骗、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发频发,为了指导基层办案,提供一个判定指引的方向,张卫莉主动承担起了执法指引的起草任务,她和支队民警一起查阅大量资料,多次征求基层意见,前前后后改了8稿,最终形成了33页的《商洛市公安机关关于办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引》,受到省厅领导的专门批示肯定和基层广大民警的一致好评。
  为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群体对养老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张卫莉牵头负责起草了《办理涉及养老诈骗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及证据收集指引》。同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她和同事及时起草了《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类常见案件法律适用及证据收集指引》,确保对各类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有力打击。
  “张卫莉工作踏实、敬业、善学、善思,她严谨的工作作风,出色的工作能力,谦逊的工作态度、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是年轻同志学习的榜样。”法制支队负责人谢强说。
  在岁月的长河里,一张张荣誉证书、一枚枚荣誉奖章见证了张卫莉的努力和付出。她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执法规范化示范标兵,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受到嘉奖。2011年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系统执法示范标兵,2020年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先进个人,2023年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老黄牛式民警”。